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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穿:炮灰的幸福生活 第174节(第2 / 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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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法司不认同卫大人的判决,他们更倾向于判绞刑,于是他们便申请“奏裁”,让皇帝来做最终决定。

皇帝和稀泥,弄了个折中方案:流放。

对于这个决定,刑部、三法司,甚至是卫大人都没意见。对结果没意见,但是对过程有意见。

卫大人这个人自称自己有书呆子习性,那是一点都没错的,就是从他开始,引发了很长时间的关于法律适用条款的全国性大辩论。

这就很难评。

你说他不好吧,因为他,元大丫才免于一死。你说他好吧,还是因为他,元大丫在州府大牢里蹉跎了多年,并且“青史留名”。当然,留的不是什么好名,被评价为“悖恶极矣”。

元初觉得,要是卫大人因为此事而能够更加务实,也算是一件好事了。

第283章

事实上,不光卫大人难评,这个朝代本身也很难评。

它真的把“万般皆下品,惟有读书高”的理念贯彻到了极致。

所谓“富家不用买良田,书中自有千钟粟。 安居不用架高堂,书中自有黄金屋。 出门莫恨无人随,书中车马多如簇。 娶妻莫恨无良媒,书中自有颜如玉。 男儿欲遂平生志,六经勤向窗前读”,你以为这是比喻?

不是的。

这是真的。

只要你读书读出头,你就自动拥有了这一切。

你会被人榜下捉婿,不光拥有了出身高贵的妻子,还拥有了妻子带来的大笔嫁妆,还有岳父家的人脉。甚至妻子死了,你还可以娶她的妹妹,维持和岳父的关系。所以会出现幼时是宰相之女,长大了做宰相之妻,老了做宰相丈母娘的情况。

原剧情里,元瑞为什么可以完全置身事外?就因为他是个读书人!还是个状元郎!他一中状元,就被当朝宰相榜下捉婿了!

没人知道状元郎钟瑞的过往吗?没人知道他和元大丫的关系吗?

不见得。

只是,知道了又如何?在这些当权者眼里,在这些自诩为高人一等的读书人眼里,那都是不重要的事情。

那些过往,都是钟瑞奋斗路上的勋章。犯了事的元大丫,是他人生的污点。

至于吴氏卖掉元大丫的事,那不是什么大事,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嘛。再说了,那是一个母亲为了儿子能够出人头地而做出来的事,关钟瑞什么事呢?

很多读书人家里都有兄弟姐妹为他牺牲,这是很正常的呀。他出人头地之后自然会回报他们。只是元大丫的遭遇比较特殊,她被卖掉之后自己又犯了事,那就更跟钟瑞没关系了呀!是元大丫自己要去杀人,又不是钟瑞逼她去的。

说一千道一万,元大丫这个人微不足道,而状元郎钟瑞却是一颗冉冉升起的政治新星,这件事情该如何处理,不是很简单的吗?

元大丫是元大丫,钟瑞是钟瑞。元大丫的案子不管怎么审,都不要和钟瑞扯上关系。

【待我功成名就,自有大儒为我辩经】。

说到底,还是这个操蛋的社会。

这些人不管是判元大丫死刑也好,认为她应该服劳役也罢,他们辩论的并不是元大丫的人生,或许最开始是的,但后来讲的都是自己的政治理想。

你不能说这些辩论不重要,从宏观来看,从长远来看,这些辩论是有意义的。

只是,对于元大丫本人而言,意义不大。

对元大丫来说,这些大人物,还不如州府大牢里的狱卒,那些人还对她保有同情心,会和她聊天说话,给她提供外面的消息,让她不至于在里面过得太孤寂。

***

第二日一早,卫大人、蒋大人和陶县令又汇聚一堂,根据前一晚“杏花嫂子”提供的名单开始拿人。

随后,卫大人开始撰写公文,将元大丫案和杏花案的具体情况写成卷宗上报给江南西道提刑司。因为孙大狗、吴氏和元瑞都被判了死刑,所以案子都得上报。

再然后,卫大人给江南西道安抚使写信,盛情邀请他到安东县来参观,顺便长长见识,毕竟,见鬼神的机会可不多哦。

他觉得杏花嫂子应该不会那么快离开安东县,必然是要等到安东县事情了结之后再走。

卷宗和信都写完,卫大人放下笔,试探性的问了一句:“杏花嫂子,您还在吗?”

元初撑着把伞现身:“在呢。”

卫大人赶紧拱手:“那什么,日头太晒了,还请回去休息吧,本官知道您一直在,就可以了。”

他边说边擦了擦汗。大白天见鬼,其实比晚上见鬼还吓人。那说明这鬼道行深啊!而且她随叫随到,那就说明,她真的一直在盯着他们!

元初却不打算回去,“卫大人,正好您也要休息片刻,咱们聊会天。我这次重返阳间,不光是要为我自己申冤,为含冤而死、有冤无处诉的姐妹们申冤,还有一个小小的期盼……”

“还有?”

元初咧嘴一笑,看着越发吓人,“当然有!大人不会以为,地府让我回来,只是为了个人冤屈吧?”

“本官不会这么认为。杏花嫂子不是说了吗,还要为很多其他的妇女申冤。”

“这些都是小事,我这儿都有事情发展的详细情况,一个一个解决就是了。我在阳间要待很长时间,有的是时间去处理这些事。我相信各地官员都会给地府这个薄面的。”

陶县令插话道:“地府那可不是薄面,是很厚的面子。”

元初笑道:“陶大人是说阎王爷脸皮厚吗?”

“不不不!本官不是这个意思。本官是想说,阎王爷的面子,没人敢不给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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